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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高山水廠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
福建致誠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已經基本完成《福清市高山水廠工程項目環評報告表》編制工作,即將報送環保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現向公眾公示福清市高山水廠工程項目環評報告表的主要結論,假如該項目建設影響到您的生活環境,或者您對該項目建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歡迎您撥打以下電話向我們反映。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福清市高山水廠工程
建設單位:福建投資集團(福清)水務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福清市東瀚鎮、高山鎮
建設地點經緯度:N26°03’48″E ,119°20’22.6″
建設規模:項目總用地面積為79畝
生產規模:設計工程近期供水量為4萬m3/d:原水管道105m(不含引水工程)、本項目
總投資:總投資11230.6萬元,環保投資67萬元,占總投資11230.6萬元的0.6%
勞動定員:生產職工20人,均不住廠
工作制度:365天,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時
施工安排:2021年3月~2021年6月
服務范圍:本項目服務范圍為沙埔鎮、高山鎮、東瀚鎮、三山鎮
供水規模:近期4.0萬m3/d
二、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福建投資集團(福清)水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林亮亮 聯系電話:0591-968922
三、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福建致誠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小林
聯系電話:0591-86395986
傳真:0591-86395986
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廢水的影響分析結論
施工期:施工期施工人員不設置臨時住所,其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當地污水處理設施,不單獨外排;施工期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作為混凝土攪拌、材料堆場表面噴灑抑塵用水回用,不外排,對周邊水環境影響不大。
運營期: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本項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為3.2m3/d,即1168t/a,經廠內污水處理設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表1中的城市綠化標準后,用于廠區綠化灌溉,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氣影響分析結論
施工期:項目施工過程中主要大氣污染源為施工過程產生的揚塵,其產生過程主要為機械設備、風力的動力作用產生的揚塵,其產生工段主要為土方填挖、物料裝卸和車輛運輸等工段。其施工工程小,時間短,施工揚塵對周圍的居民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影響是短暫的,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消失。施工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運營期: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氣。
3、噪聲影響分析結論
施工期:施工期的噪聲主要為機械噪聲,機械噪聲主要由施工機械所造成,如挖掘機、推土機、攪拌機等,聲值一般在80dB(A)之間。本項目施工工程小,且影響是短暫的,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消失,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因此,項目施工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項目建成后較大的噪聲源主要是傳動機械運轉過程產生的噪聲。總體呈寬頻帶特性。噪聲級一般在75~100dB(A)之間,噪聲通過減震隔聲、衰減及綠化吸收后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4、固廢影響分析結論
施工期:項目施工過程不設置臨時住所,無生活垃圾產生,廢棄土石方及棄土方委托物質公司進行清運,施工中應嚴格建筑垃圾的管理,盡量對建筑垃圾進行綜合利用:散落的砂漿、混凝土,和凝固的砂漿、混凝土直接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墊層等。其它廢棄水泥包裝紙等,可收集集中后出售給廢品收購商。因此,施工期固體廢物均可以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和處置,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運營期:本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工業固廢為干污泥,經統一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五、環境可行性結論分析結論
1、產業政策分析結論
本項目主要從事熱力生產和供應工程,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為允許類。檢索《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本項目不屬于以上目錄中的項目。
其建設內容已獲得光澤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閩發改備【2020】H080071號)的批復(見附件4)。
綜上,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當前的產業政策要求。
2、選址可行性分析結論
本項目主要從事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工程,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為鼓勵類。檢索《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本項目不屬于以上目錄中的項目。
其建設內容已獲得福清市發展和改革局相關批復(融發改審批【2020】359號、融發改審批【2020】592號)批復(見附件2、4)。
綜上,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當前的產業政策要求。
3、環境現狀評價結論
(1)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廠內污水處理設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表1中的城市綠化標準后,用于廠區綠化灌溉,不外排。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2.3-2018)表1中評價等級判定,本項目評價等級為三級B(建設項目廢水作為回用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環境的,按三級B評價)。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2.3-2018),三級B評價可不展開區域污染源調查。
(2)大氣環境質量現狀
為了解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本項目引用福清市發布的2019年1月~2019年12月份福清市環境空氣質量月報。根據數據可知,項目周邊的SO2、NO2、PM10、PM2.5、CO、O3監測濃度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二級標準。由上述分析可知,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較好。
(3)聲環境質量現狀
通過評價單位于2020年12月29日對本項目廠界的聲環境現狀進行監測可知,本項目監測點噪聲現狀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相關標準,因此項目區聲環境質量良好。
六、環境保護措施及環保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應該落實好各項環保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項目應落實以下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見表6-1。
(1)廢水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及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用于廠區綠化,不外排。執行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中城市綠化用水水質標準,即:氨氮≤20mg/L;BOD5≤20mg/L;SS≤1000mg/L;DO≥1.0mg/L。
②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2)噪聲:隔聲、消聲、減震等綜合降噪措施。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其中次側廠界執行4類標準,即:晝間≤70dB(A);夜間≤55dB(A)。
(3)固廢
①一般工業固廢:經統一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
②生活垃圾:交由換位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4)環境管理
①設立專門的環保機構環安科,配備專職環保工作人員。
②建立日常環境管理制度和環境管理工作計劃;
③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維護,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及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七、總結論
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只要切實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滿足所在區域環境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工程投產后具有較大的經濟效益和良好的社會效益。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必須嚴格按“三同時”原則進行設計和施工,使各項治理措施得以落實,并在工程運行過程中加強生產、安全和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污染物達標排放。
建設單位在認真落實本報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證其正常運行的條件下,該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福建致誠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